涉案金额高达2.78亿,九年市委书记陈继兴被判死缓
发布时间:2024-11-12 21:55:42来源:
11月1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内,庄严的法庭上,一审公开宣判了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陈继兴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法庭内,气氛凝重,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被告人陈继兴身上。最终,法官对被告人陈继兴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此外,法庭还决定对陈继兴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对于不足部分,将继续追缴。
经审理查明,陈继兴的贪腐行为时间跨度之长、涉案金额之大,令人咋舌。从2002年至2017年,陈继兴利用担任广东省江门市委书记、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大肆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房地产项目开发、纠纷处置、土地转让等事项上提供帮助。而在这期间,他直接或者通过他人先后多次非法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高达2.78亿余元。这些钱财如同流水般涌入他的私囊,滋养了他日益膨胀的贪欲。
然而,即便在退休后,陈继兴也并未收敛自己的行为。从2019年至2022年,他利用原担任广东省财政厅厅长、江门市委书记、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继续为有关单位在贷款审批、项目推进、补贴申报、土地出让等事项上谋取不正当利益。在此期间,他又先后多次非法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5万余元。这些钱财虽然相较于之前的巨款显得微不足道,但却是他退休后仍不知收敛的铁证。
面对法庭的审判,陈继兴终于低下了头。他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绝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和利用影响力受贿事实。他的自首行为以及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线索并经查证属实的立功表现,让他在一定程度上获得了从轻处罚。同时,他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大部分赃款赃物已追缴到案。这些情节让他在受贿罪的判决上得以暂免立即执行死刑。
然而,陈继兴的堕落之路并非一朝一夕。他背弃了初心使命,丧失了党性原则,长期与商界勾结,大搞利益交换。他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接受宴请和打高尔夫球活动安排,生活腐化堕落。他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甚至违规选拔任用干部。他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家风不正,对家人失管失教,导致家庭也沦为了他敛财的工具。
陈继兴的堕落之路不仅让他自己身败名裂,更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了巨大的损失。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陈继兴开除党籍处分,并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回顾他的仕途,从1998年任广东省财政厅厅长、党组书记开始,到2002年任江门市委书记,再到2011年任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2012年任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直至2018年卸任,他的每一步都曾是他人眼中的荣耀和榜样。然而,他却在这条路上越走越远,最终跌入了犯罪的深渊。
陈继兴的案例再次警示我们,党员干部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守党纪国法底线,不为私欲所动。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为党的事业奋斗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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